艺术类面向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河北省、安徽省、山西省和陕西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或校考成绩为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类(动画专业除外):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30%)。
2.美术类动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
3.音乐类、舞蹈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线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