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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度科研立项与成果、科研工作量化进行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14:51:49浏览:

各教学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为规范我校科研工作,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科研活动和成果状况,做好年度科研表彰与奖励工作,合理制定2021年科研计划,现开始对学校2020年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科研立项进行统计,并在科研统计的基础上开展科研工作量化。希望各单位做好组织、收集、初审和汇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和量化的范围

1.统计的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我校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完成或承担的《新京葡萄官网入口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二条范围内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活动等内容(参编的著作和教材除外,著作和教材以是否体现新京葡萄官网入口及编写内容为准;知识产权必须在新京葡萄官网入口知识产权中心备过案);2019年因客观原因(如样刊未到等)未登记的科研成果。

2.量化的范围

①符合《新京葡萄官网入口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二条范围的2020年度的项目和成果。

②2019年度10月-12月期间发表的因样刊未到而未登记和量化的论文、2019年度10月-12月期间取得的因证书未到而未登记和量化的获奖成果以及2019年度发表因SCI、EI等检索证明未到而未登记和量化的论文。

③因主观失误如结项日期未写、项目状态未调整为结项、成果未录入系统的,不再补计科研工作量。

二、统计和量化的方式

1.统计方式

采用网上个人录入和成果材料书面核对的方式进行。本年度的成果登记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实行个人网上登记。个人登记后,各单位对系统里录入的本部门成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书面材料提交科研处核对。

2.量化方式

本年度的量化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实行网上自动核算。教师只需在云平台按要求录入正确的成果、项目等的信息,经所在单位和科研处审核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所得分数。由多人完成的成果、项目等系统会按照《新京葡萄官网入口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十二条第3则的分配方法自动给参与人员分配相应分值。不同技术职称的人员需完成不同的科研工作量化指标,各单位管理员需在考核系统添加本单位考核“人员”,并设置“考核岗位”。

三、统计要求

1.凡我校主编或主持的成果、项目等,由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录入云服务平台,不得重复录入。我校多人参编的著作和教材由参编排名最靠前的作者负责录入。我校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项目、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成果、鉴定成果不予统计。

2.各类项目和成果具体录入要求如下:

①各单位及个人及时更新教师信息:各单位及时录入新近教师个人信息;老教师更新个人信息,如职称、学位、所在部门等的变化的;删除已经离职且没有科研项目和成果的教师信息。

②录入立项课题时请务必对照科研处下发的《新京葡萄官网入口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填写。项目组成员为外校人员的“人员来源”选择“外校人员”,不得以项目组成员为外校人员为由不录入外校成员。项目组成员未按立项通知书人员录入且没有变更手续的,该项目不再计算量化分值。录入立项课题时“合同经费”、“配套经费”、“自筹经费”以及“专项经费”一律填“0”。

③已经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结项证书时间为2020年),必须将项目状态调整为“完成”并正确填写“结项日期”,以便计算结项所得分值;已提交结项材料但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不得将项目状态调整为结项;(注意!!!本年度结项项目未调整“项目状态”为“完成”且未填写“结项日期”的量化系统不予识别计算相应分值。)

④已经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结项证书时间为2020年),需将研究报告上传“我的成果-研究报告”栏目(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以论文或著作形式结项的项目除外)。凡未上传结项报告的,相应项目不计工作量。项目来源需准确选择,如科技类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归为“省、市、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归为“主管部门科技项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归为“其他课题”、校级自立课题归为“自选课题”;社科类项目,“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归为“省、市、自治区科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应归为“省教育厅社科项目”、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归为“校级课题”中的“其他纵向课题”、校级自立课题归为“学校社科项目”,其他上级部门如省社科联、市社科联、教育厅等其他项目归为“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项目”。云平台中其他地方涉及项目来源的选择,也依此归类。

⑤录入论文、著作、获奖、专利、著作权等成果时需将成果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以PDF或JPEG格式上传“附件信息”;不上传或者上传材料不清晰的,不予统计且不计工作量。

⑥本年度内我校承担的所有立项或结项的科研项目,必须进行年度工作量管理,项目组每个成员年度工作量不能超过2个月、每个项目的年度总工作量不超过6个月,每位老师“今年已有项目工作量”不超过6个月。

⑦我校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期号录入规范格式为“2020年第**期”,不按照规定录入的,不计工作量;如果是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录入时必须准确选择项目来源。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须如实录入主编、参编作者,主编为外校人员的作者类型选择“外校人员”,不得以主编为“外校人员”为由不录入主编或将参编作者角色录入为“主编”,否则不予奖励。如实录入编写字数,经核查与实际字数不符的,不予奖励。

论文录入时,应准确选择“刊物类型”,主要包括一般期刊、核心期刊、三大检索等(建议未拿到检索证明的三大检索的文章暂时不统计,待检索证明出来后再进行补录)。“影响因子”和“他引次数”为必填内容,“影响因子”以中国知网公布的期刊的综合影响因子为准,查不到的填写“0”,“他引次数”以知网数据为准,查不到的填写“0”。

⑧返聘的教职工的学术讲座和间接业绩以纸质材料(《新京葡萄官网入口科研活动指导备案表》为依据。《新京葡萄官网入口学术讲座备案表》)为准。

⑨各单位必须对本部门教师录入的个人信息、成果或项目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进行把关和审核。各单位审核情况将纳入当月考核。

⑩科研处审核时,如发现未按要求或不能准确进行网上登记或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的成果或项目,年度科研工作量化时不能计入工作量,成果不给予奖励。

3.统计的成果(教材、著作、论文、专利、著作权、版权、获奖成果、登记成果等)录入时,需将成果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统计和量化。

4.样刊未到的论文成果不予统计;获奖证书未到获奖成果不予统计;未印刷出版的教材或著作成果不予统计。

5.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不再提交书面材料;其他成果需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提供要求:

①论文复印件1份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知网或万方检索页,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检索证明;参编教材或著作原件、复印件1份需包含封面、版权页和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授权,获奖、鉴定成果等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1份。

②《新京葡萄官网入口学术诚信承诺书》1份,与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承诺书附后)。发表论文成果的《承诺书》中成果字数必须与发表论文字数一致,否则一经查出,不予奖励和量化。

③根据我校档案室存档要求,以上复印件需使用A4打印纸单面或双面打印,不得使用废纸或教案纸打印。复印件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且页面清晰,凡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统计和量化。

6.为便于将2019年符合补登和量化要求的成果进行补发奖励和量化,2019年补登的成果录入时,除按照上述要求录入外,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成果名称录入格式为“(2019)+成果名称”,成果期号按实际填写,发表/出版时间统一填写“2020-1-1”。比如2019年第13期发表的论文“路遥作品中故乡的多重解读”,录入时应录为“(2019)路遥作品中故乡的多重解读”,期号录为“2019年13期”,发表/出版时间统一填写“2020-1-1”。录入不规范的,不予量化且不再补发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在审核完本单位成果后,须将本单位2020年的成果和补登2019年的成果分别从系统里导出,分别形成汇总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将原件(仅著作和教材提供)和复印件按照汇总表顺序收齐,统一上交科研处。

2.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6时。统计一经截止,科研处将关闭科研云平台,且不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漏统计成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未计算量化分值的情况。

3.报送地点:科教东楼202科研处办公室(知识产权类报送201科研处成果办)

4.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科研处,电话:56150826

科研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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