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调休,5月4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4月28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补5月3日(星期五)的课。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