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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15:29:09浏览:

春夏之交,气候多变,是结核、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高发时段。特别是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多地学校连续发生多起结核病疫情,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直接关系到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落实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平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实施有效管理,防止传染性疫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的要求及规定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特别是结核病、麻疹、手足口病、流感等防控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人,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学校疾病预防的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和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各地检查时要对学校卫生状况和条件、卫生室及校医配置、有无资质证照、健康教育课开设、新生入学体检、年度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认真落实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健康教育课时及师资的落实。加强健康教育师资的专业培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因校因地制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完善健康教育课内容。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开设画展、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各

种形式,切实增强学生传染病防控的能力和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加快推进健康监测

平台建设,将学生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控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强化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缺勤等实施日报告和分级预警,学校设置专职疫情报告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严格应急处置报告与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好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可疑传染病疫情,要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要求立即报告,在当地卫生部门

指导下,立即开展登记管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传染病管理、预检报告、疫源地消毒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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