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教育教学监测体系建设,更好地实现问题反馈与改进的闭环管理,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的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员要精心组织,深入课堂,做好工作。
学校成立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时间为2月20日—2月24日,学校检查时间为2月20日。
三、学校检查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检查开展情况
(二)教学组织及教学保障情况
(三)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检查安排
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并积极配合学校的检查。
2.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员要全面参与自查检查工作。
3.学校检查组要做好记录和信息收集,及时整理、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各教学单位要将期初开课及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并于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石乐乐老师处(地点:科东106室 电话:67860036)。
5.注意保存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反馈与整改的材料,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的闭环机制。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学校教学检查安排表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